【資料圖】
風電頭條獲悉,6月25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市能源局要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電網承載力,立足分布式就近接入、就近消納優勢,挖掘拓展與農業、交通、文旅、建筑、油氣等應用場景融合發展潛力,圍繞“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等方向積極探索,組織申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包括農光互補、漁光互補以及小型地面電站等參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
各市、縣(區)能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時開展項目梳理,對無實質性進展的項目,由市能源局組織電網公司廢止或核減項目規模。
各市、縣(區)能源主管部門要遵守國家相關政策,優化營商環境,規范市場秩序。納入建設計劃的項目,申報單位和運營單位須為同一主體,光伏項目原則要求年內全容量并網,風電項目應在12個月內全容量并網,嚴禁在建設期和全容量并網后5年內擅自轉讓。
同一企業集團在多個市規劃布局實施的“交通運輸與能源融合”“油氣與能源融合”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可打包直接報送至省能源局。
公告如下:
微信公眾號 | 風電頭條
來源:山西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