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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青島銀行(03866)發布公告,近日,該行收到中國人民銀行《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銀許準予決字〔2026〕第54號),同意該行在全國銀行間市場及境外市場發行資本補充債券,行政許可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該行可在有效期內自主選擇分期發行時間。該行已于此前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關于青島銀行發行資本工具的批復》(青金復〔2026〕36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同意該行發行不超過60億元人民幣的資本工具,該行可在批準額度內,自主決定具體工具品種、發行時間、批次和規模,并于批準后24個月內完成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