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ST南新于2026年8月1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6〕9號)。
ST南新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的情況。其中控股子公司廣州南新在客戶退貨后未沖減當期收入和利潤,導致虛增營業收入4435.8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908.77萬元;廣州南新與客戶簽訂《應收賬款協議》后未沖減當期收入和利潤,導致虛增營業收入2032.40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86.45萬元。兩項合計虛增營業收入6468.2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195.22萬元。
由此可見,對ST南新的違法事實已經確認。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間買入,且在2025年10月1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通過“證券市場周刊”官網-證券維權欄目提交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參與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當然,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決定對ST南新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對張世喜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對李亮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胡新保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公司表示已對相關年度財務報表進行更正及追溯調整,并向投資者致歉。
據公開資料顯示,ST南新的主營業務為抗感染、呼吸系統和心腦血管等疾病領域藥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