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高鐵廣播,沒人敢去
最近有個事,在網上炸了。
8月5號,一趟高鐵上,廣播一遍一遍地響:“列車現在廣播尋醫,10號車廂現在有位旅客突發疾病,有哪些旅客是醫護人員,請您到10號車廂幫忙診療。”
(資料圖片)
廣播響了第二遍,還是沒人去。
有人把這事拍下來發到了網上,文案就一句話:“第二遍廣播了,看來沒有人去10號車廂。”
評論區里吵翻了天。有人說醫生冷漠,有人說醫德滑坡,更離譜的是,有網友直接質問:“好好查查高鐵上到底有沒有醫生乘客,如果有醫生聽到廣播卻不站出來救死扶傷,算不算草菅人命,該不該追責?”
算不算草菅人命?第一次聽到這種強盜邏輯,真夠嚇人的。以前是救完人被追責,現在倒好,連“沒去救”都能被追責了。
可問題是,以前醫生聽到廣播會去,現在為什么不敢去了?
一車廂的醫生,沒一個人屁股離開座位
先看一個更扎心的事。
8月6號,一位甘肅的醫生發了一段話:“上次去蘭州高鐵上也遇到了,一車廂的醫生,雖然我都不認識,但我知道全是醫生,因為大家的目的地一樣,都是去開會的。所有人都聽到了廣播,但沒一個人屁股離開位置。怎么說呢,君子不立于危墻之下,懂的都懂。”
注意,一車廂的醫生,全是醫生,沒一個人動。
不是他們沒聽到,是他們聽到了,選擇了沉默。
8月3號,北京某大三甲醫院的主任醫師說得更直接:“說實話,我之前會去,也一直秉持著這個原則去救治有需要的人。但是最近我不敢了,而且我連續三次都沒有敢過去。”
連續三次。一個從醫多年、救人無數的大三甲主任,三次聽到廣播,三次按住了自己。
還有一位湖北的醫生說得很實在:“就算醫生過去,能發揮的作用極其有限。絕大多數突發情況根本就不需要醫生出手,車上乘務員都經過了系統急救培訓。碰到情況復雜的重癥,就算醫生去了也于事無補,高鐵上沒有專業的醫療器械,縫合、穿刺等急救操作完全沒法開展。”
但這還不是最讓醫生怕的。
最讓醫生顧慮的,是院外救人存在的巨大風險。這位湖北醫生說:“如果順利,那你好我好大家好,如果不盡人意,又碰到不明事理的人,那各種質疑就會鋪天蓋地。這樣的前車之鑒太多了,所以我們都很怕,誰也不敢拿自己的職業生涯開玩笑。”
救人的代價,比不救大多了
醫生的顧慮,不是憑空想象,是一樁一樁真實發生的事堆出來的。
先說遠的。2019年,一位陳姓女醫生在高鐵上救人,結果列車工作人員要求她出示醫師證,還要寫情況說明。
明明是去幫忙,最后又要簽字又要拍照,反而像犯了事兒一樣。這件事當時上了熱搜,很多醫生的感受是:治不好豈不是要來找我麻煩?
再說近的。2025年,武漢大學一名大二的臨床醫學本科生在航班上救人,患者情況好轉,事后卻被大量網友質疑“沒有執業資格,操作風險極高”。最后救人的學生不得不出面回應。
更狠的是2025年深秋的一趟高鐵上。62歲的王大叔,當過村醫,看到鄰座乘客突發心臟病,想都沒想就跪地救人,用隨身攜帶的速效救心丸給他含服,持續做胸外按壓。
半個月后,他收到法院傳票——被救者家屬以“急救措施不當導致肋骨骨裂”為由索賠20萬。家屬甚至質疑他“沒有醫師資格證就敢救人”。
雖然最后法院根據《民法典》第184條駁回了訴訟,但王大叔的經歷,像一面鏡子照出了所有醫生的恐懼。
法律免責,但麻煩不免責
有人說,法律不是有規定嗎?《民法典》第184條寫得清清楚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2022年新《醫師法》也明確鼓勵醫師參與公共場所急救,自愿施救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道理是這么個道理,但現實是另一回事。
法律上不擔責任,不代表后續不會有麻煩。救了人,要不要留個人信息?要不要寫情況說明?萬一后續病人情況不好,家屬會不會找上門?萬一被錄像放在網上,會不會被一群人對著視頻指點江山?
一位醫生說得特別直白:“保護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幫助別人!奉勸各位想幫忙的同行先冷靜!”這話聽起來刺耳,但放在當下的環境里,只覺得扎心。
因為這些年的經驗早就告訴我們了——救人未必是最累的,最累的是操心那些后續。
這就像經典的“扶不扶”問題一樣。那些推到醫生頭上的麻煩,正在一點一點抹殺心里的善意。
真正的病根,不在醫生身上
很多人問:醫生聽到廣播不站出來,是不是冷漠?
這個問題問錯了方向。
高鐵不是急診科,飛機也不是搶救室。廣播里一句“有哪位旅客是醫務工作者”,聽上去像是把希望交給了專業人士,可真正到了現場,醫生能做的極其有限。沒有設備、沒有藥品、沒有檢查手段,絕大多數情況下,醫生能做的就是和乘務員差不多的事——基礎急救、安撫情緒、等到站。
那為什么大家總覺得“醫生就該站出來”?
可能正是因為此前醫務人員參與救治的比例太高,大家才會對“廣播尋醫”形成一種近乎條件反射式的依賴。大部分時候都能找到醫生,于是就默認了“醫生必須出現”-。
可問題是,醫生脫下白大褂,在高鐵上、在飛機上,也只是普通乘客。他們也有累的時候,也有怕的時候,也有不想被道德綁架的時候。
一位業內人士的調侃說得很透:“在院預防職業暴露,在外預防暴露職業。”
結語
回到開頭那個問題:醫生聽到廣播不站出來,該不該被追責?
不該。因為醫生不出手,不是冷漠,是自保。
趨利避害是人的天性。當一個善意舉動需要疊加各種未知風險時,選擇不出手,不過是一種小心翼翼的自我保護。
真正該被追問的,不是“醫生為什么不去”,而是“為什么醫生不敢去”。
是那些救人后被索要證件的人,是那些救人后被索賠20萬的人,是那些救人后被全網質疑“沒資格”的人——是這些“前車之鑒”,把醫生的善意,一磚一瓦地砌成了圍墻。
救人是一種善意。可當這種善意還要無限疊加各種未知風險時,誰還敢輕易伸手?